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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与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建议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

由于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尚未出台,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许多认识问题尚未解决;信用知识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信用文化建设薄弱;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够、需求不足,供给和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个主体来看,目前无论在政府层面、企业层面还是信用服务机构层面都存在不少问题。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和领导者,政府部门存在着认识不统一和政出多门的现象。目前,虽然大家对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达成了广泛共识,但有关政府部门出于行业和职能不同,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些重要的基本问题缺乏统一认识,亟待在加强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_上统一思想。

目前在认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还是服务政府转变职能、改善监管?政府、信用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等主体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采用什么样的模式,确定什么样的发展思路?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方法和步骤是什么?近期工作重点又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在行动上造成盲目和混乱。如有的地方热衷于投资建立信息平台和大型数据库,结果除了进行一.般性信息发布外,并不能对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用报告,市场需求极少;有的地方把信用体系建设搞成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诚信教育活动,结果活动办得轰轰烈烈,实质性问题并没有解决;有些部门把正常的行业分类监管理解为信用体系建设,于是众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都进行所谓的“信用评级”。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里都可见到的一种景象是:各种证书飞满天、各种牌子挂满墙,但企业的信用度到底如何仍无从判断,企业的信用状况也未见根本改善。

    统一认识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理论界、信用管理行业等共同参与,在加强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并在全社会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事关政府的许多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目前国内许多部门都在抓信用体系建设,部门间职责及管辖权存在着交叉不清现象;城市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随着信用建设事业的发展,一些部门和地方陆续制定了一些规:章和地方法规,信用立法工作尚无通盘考虑,有序运作。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客观要求看,信用文化建设、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技术建设三个方面应均衡发展,目前在我国存在重制度建设而忽视文化和技术建设的倾向,信用人才培养也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国务院领导下,尽快制订指导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并确定权威领导机构统管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受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尚未出台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地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很多处在观望状态。

    2、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社会各界高度重视,采取许多措施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但目前无论是在企业立信管理(建立自身信用、提高融资能力)还是在征信管理(征集他人信用、防范外部风险)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而且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1)企业整体信用状况堪忧,信用缺失相当严重
   根据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8%的企业曾经因信用问题受到损失。被调查的企业经营者认为,我国企业在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次是:拖欠货款、贷款和税款(76.2%)、违约(63.2%)、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2.4%)、披露虚假信息(27.3%)、质量欺诈(23.5%)、知识产权侵权(13.3% )和价格欺诈(11.1%)。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人民币,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乏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国内GDP的10%至20%。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在对外付款和履约方面存在较普遍的信用问题。
    (2)企业赊销比例低、竞争能力差、坏账水平高、应收账款回收时间较长,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甚远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惧怕坏账风险和账款被拖欠,我国企业赊销比例只有20%左右,而欧美企业达到90%以上。由于赊销能力不足,导致很多商业机会白白流失,企业竞争力和交易规模受到严重影响。按此推算,同等规模的欧美企业,其销售规模可是我国企业的4.5倍。尽管如此,欧美企业坏账率只有0.25%到0.5%,而我国企业的平均坏账率高达1.5%,是欧美企业的3-6倍;欧美企业的账款回收时间为37天,而我国企业为90-120天,是欧美企业的3-4倍。
    (3)大多数企业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等缺乏了解,信用管理知识匮乏

尽管多数企业在防范外部信用风险方面存在缺陷,并曾因信用问题遭受损失,但大多数企业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很多企业迫于竞争压力存在重销售轻收账的现象,导致相互拖欠和三角债现象严重,甚至前清后欠。很多企业把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归咎于市场环境不好、法制不健全、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以及客户或合作伙伴不讲信用等等,没有认识到这些最多只是产生信用风险的外因,而最根本的是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不健全这个内因。另外受我国信用管理教育培训系统不发达,目前少数咨询机构开展的商业性培训覆盖面有限、水平良莠不齐等影响,很多已经认识到信用管理重要性的企业也无法及时获得科学的信用管理知识,对如何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等缺乏了解。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少数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而且主要是外资和大型涉外企业。
   3、我国信用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用服务业属于社会中介服务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坚力量。虽然我国信用服务机构已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但总体来讲发展比较缓慢,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不能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不适应政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中观层面不适应行业开展信用自律监管与服务的需要;微观层面不适应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需要。其在市场需求、外部发展环境、专业人材和产品研发方面还存在较大缺陷。
   归纳起来,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如下:
   (1)经济发展水平低、信用活动规模小,信用服务需求不足;
   (2)信用信息不开放、市场准人限制多,信用服务水平低;

   (3)缺少信用教育和系统培训,导致全社会信用文化基础薄弱,信用意识差、信用管理水平低和人才匮乏,进而影响了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和研发能力。
   (4)信用法规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导致运行规则混乱,外部环境较差。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专门的信用法规,也没有明确主管部门,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组织也未成立,整个信用服务业基本处在自发状态。
   二、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处在初级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在信用文化、信用制度和信用技术建设三个方面尚不能做到均衡发展,在一段时间内信用市场供给和需求还将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也要树立和贯彻科学的发展观,这样才能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1、要针对当前我国信用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研究确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做好基础工作
  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任务与发达国家不同。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相当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建成,运作有效,早已经进了信用社会,信用经济高度发达。尽管还有安然、安达信、三菱汽车等事件发生,但就总体而言,社会成员的诚信问题已不是主要矛盾。相比之下,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比较混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不长,信用经济刚刚在部分地区行业起步,社会成员的诚信问题仍比较突出。
   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全局而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是加快立信系统建设,即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鼓励守信、惩戒失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任务之二是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即防范信用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扩大交易规模、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尤其对信用经济已经起步的地区和行业而言,征信系统和立信系统要同步进行。
   考虑到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制约因素很多,百废待兴,任务繁重,因此既要借鉴别国经验,全面规划,又要考虑我国国情,突出重点,先做好基础工作。不能一开始就求全求快,结果欲速不达;也不能等基本条件(尤其是立法)都具备了再起步,以致坐失良机。美国也曾经历过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在19世纪,美国市场交易中的诈骗、赖帐行为极为严重,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问题很多,他们的信用服务行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当时也没有信用方面的法律,市场有需求,先做起来再说。在美国信用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公平授信、诚实信贷和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等也出过不少问题,在经过了长期发展建设后,美国社会才逐渐形成了深厚的商业道德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美国信用行业出现的时间超过一个半世纪,而形成信用方面的法律还不到半个世纪。这个事实给我们的启示是:依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重要的,但不是有了法律才能建设,完全可以同步建设,相互促进。

    考虑到现实条件,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要先做一些基础工作。这些基础工作涉及诚信道德教育、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行业组织的信用自律机制,社会信用信息的互换交流、政府部门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信用知识培训、开展信用状况的联合监管,以及通过试点搞好整规工作与信用制度建设的有机衔接等。
    2、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坚持走商业化的路子,注重培育信用需求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针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主要在创造法治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是开放信用信息,引导和培育市场,监管征信市场方面发挥作用。
  征信主体是政府背景的机构,还是商业化的公司,或是同业组织,是几种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模式在服务范围、服务方式上是不一.样的,也影响着商业化程度的高低。模式选择很重要,因为它与效率有关。
   从发达国家情况看,美国走的是彻底商业化的道路,结果是信用服务覆盖面大、效率高、成本低,全球的竞争力也最强。日本是有保留、开放度较低的商业化征信模式,社会覆盖面和信息的可获得,性都小于美国,征信成本也高一些。日本个人信用信息的同业征信模式还是比较有效率的,日本金融业通过银行协会集中个人信贷信息,并在几个同业征信机构间分享,而不向社会提供。虽然不是完全商业化经营,但对个人信贷监管还是有效果的,这种征信机制有助于银行业内部监管。但是,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日本政府和企业不提供信用信息,银行也不提供负面信息的做法,可能并不值得仿效。因为这会加大商业化征信公司调查的难度和经营成本,还会影响信用产品的质量,日本银行由企业造成的坏帐达到了天文数字,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与这方面的习惯做法所带来的信息交互不充分,是否有一定关系?看来对企业征信应格外重视,适当开放信息,实现政府、银行、企业行业组织充分的信息交换,可能会更有助于企业信用监管。美国银行征信活动是交给商业化征信公司的,但其坏帐率却很低,这种现象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最有效的服务主体还是商业化的征信公司,其他机构都应当以服务为主,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实行商业化经营,依法开放信息是不可缺少的,尤其要依法开放政府各职能机构的信用信息。垄断信息既不符合公共服务的要求,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也未必有利。
    另外信用服务机构应非常重视市场开拓。我国的现实是,一方面对防范风险的征信活动潜在需求强烈,另一方面形成交易的征信市场还十分狭小,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是一个大问题。这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着手,即要发展社会信用服务行业,让他们拿出足以吸引客户的信用产品;同时通过各种教育培训、经济、法律和开放信息等制度化措施,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服务需求。

3、高度重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将其放到与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并要内外结合、协调发展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信用活动的主体。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少数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而且主要是外资和大型涉外企业。企业信用管理体制不健全,决定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必然较低,进而影响企业进行信用交易的信心和能力;而信用交易规模小又决定了企业对信用服务需求不多,从而限制了信用服务业的发展。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就成了空中楼阁。目前我国部分行业和地区之所以出现信用体系建设效果不理想、信用服务需求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作为经济社会细胞的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健全,企业内部没有形成高效的微循环系统,从而影响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有效运转。
  另外,就国内信用服务市场的发育状况而言,目前也是绝大多数地区企业信用服务的环境和条件好-些。-是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为了规避商业风险,提高交易的成功率,以及寻找新的客户,对征信服务产生了兴趣和需求,尤其是大型企业和外贸企业;二是我国已经出现了一批可以提供企业信用服务的专业公司;三是相对于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在法律上的障碍要小得多,主要是不涉及保护个人隐私等复杂的法律空白问题。因此,可以考虑先建设企业信用体系,有条件的城市也可以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同时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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